8月28日,陕西省消保委联合内蒙古、广西、重庆等多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发布开学季消费提示,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理性消费、科学选购,有效规避各类消费陷阱,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把好安全关口,做到理性选购。学生及家长购买文具时应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专卖店,仔细查看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及产品合格标识;购买电子产品时,应根据学生学习实际使用需求合理选择;高度警惕以“校园贷”“零首付购机”等为噱头的金融营销诱导。
重视食品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学生在校内就餐要优先选择学校食堂,在校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良好的餐饮门店,外卖订餐要选择口碑良好、评价真实的商家;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关键信息,远离“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
谨慎进行预付式消费,提高防范意识。家长为孩子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查看机构资质,面对促销诱导切勿冲动消费;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选择课程;大学生兼职要通过正规渠道或向校方申请,警惕对方要求垫付资金等行为。
陕西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提示,学生及家长要妥善保存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凭证,发生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时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学生及家长要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