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6-052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1710所处的诉讼阶段:陪审团裁决(jury verdict)阶段,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部分被告。
● 本次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涉及飞利浦主张的两项专利,针对美国935号专利,陪审团裁定公司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侵犯935号专利飞利浦主张的任何权利要求。针对271号专利,陪审团裁定的基础损害赔偿金额为3,009,749美元(约合人民币2,043万元),法院尚未就该陪审团裁决金额录入最终判决。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案件处于陪审团裁决阶段,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需以法院终局判决、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或“原告”)向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包含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或“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其中案件1710涉及飞利浦持有的两项美国专利,该案件于2026年8月24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陪审团对案件1710作出的裁决结果,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7,944,935号专利(以下简称“935号专利”),陪审团裁定公司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侵犯935号专利飞利浦主张的任何权利要求。针对美国第7,831,271号专利(以下简称“271号专利”),陪审团裁定公司产品侵犯了271号专利的相关权利要求,陪审团裁定的基础损害赔偿金额为3,009,749美元(约合人民币2,043万元),法院尚未就该陪审团裁决金额录入最终判决。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1710案件处于陪审团裁决阶段,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需以法院终局判决、调解书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未受到重大影响。公司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