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范志伟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安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流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已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船员从业信用记录,将对涉事船员后续的从业资质核验、船舶任职审批等环节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裁量依据及处置结果,进一步明确了海事领域对船舶开航前安全管控环节的监管红线,为航运从业人员规范履职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参照。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范志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6*******7135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4016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要素来看,涉事主体范志伟作为涉事船舶的船长,未落实开航前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法定履职要求,违反了海事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安庆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条款,作出了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40164-1-1的处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决定于2026年8月21日正式生效,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7135。本次处罚严格遵循海事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既对涉事船员的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警示,也向全行业传递了海事监管部门严守水上航行安全底线的明确导向,督促广大航运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从源头防范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范志伟成立日期2026年7月10日,法定代表人范志伟,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天池路88号A4楼101A。
事件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船员范志伟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船员履职违规的常规监管处置,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航运企业的日常运营、资质存续及经营业绩造成直接负面影响。该处罚也体现了海事部门强化船舶开航前安全合规管控的导向,督促航运企业进一步完善船员履职核查机制,规避同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