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特隆(01912)发布公告,要约人拟提名庄嘉谊先生及Lee Byungduck先生为执行董事以及蒋旭熙先生、吕卓女士及李炜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刊发综合文件后(即收购守则规则26.4所允许的最早日期)生效。于2026年8月21日刊发综合文件后,董事会谨此宣布,各新任董事已获委任,自紧随于2026年8月21日刊发综合文件后生效。
自紧随于2026年8月21日刊发综合文件起:陈国权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而邓昆雷先生及黎万信先生则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林强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而黎万信先生、陈国权先生及郑宇璧女士则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黎万信先生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而林强先生及邓昆雷先生则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蒋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而吕女士及李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吕女士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而蒋先生及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李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而蒋先生及吕女士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自紧随于2026年8月21日刊发综合文件起:林强先生已辞任董事会主席,而Lee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及林强先生已辞任公司行政总裁,而庄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行政总裁。
自紧随于2026年8月21日刊发综合文件起:林先生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的授权代表之一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告的授权代表;及庄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