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公车采购】
新能源车型占比超六成
陕西省2026—2027年乘用车、客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落地
本报讯 记者彭勇琪报道 近日,陕西省2026—2027年乘用车、客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出炉,重庆长安、西安唐都燕华、广汽传祺、浙江吉利等多家车企入围。该项目共分15个采购包,其中,新能源车型为10包,燃油汽车为5包,新能源采购包占比达到2/3,凸显公务用车采购向绿色低碳倾斜的导向。
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期限为1年,面向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小额零星采购,全部实行电子化采购操作,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全流程业务办理,大幅提升采购执行效率,降低供需双方交易成本。
采购品类涵盖了新能源车及燃油车两大类。其中,燃油车细分为越野车或SUV、小型客车(MPV)、中型客车以及大型客车。新能源车型包含轿车、越野车或SUV、小型客车(MPV)、小型客车(轻客)等类。多种车型设置,适配机关单位通勤、外勤、集体出行等多元化公务出行场景需求。
征集文件明确,该项目评审采用价格优先法。同时,本项目落实多项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10%;执行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扣除比例为20%,为本国产品生产企业、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本项目每个采购包均设置了最高入围价格,供应商响应的货物技术、商务条件等应当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货物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物品。同时,征集文件明确,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则执行优先采购政策,将绿色采购要求嵌入采购全链条。
项目对不同车型制定了分层、细化的技术标准,将核心参数分为“不可偏离”和“允许正偏离”两类,厘清实质性门槛与优化升级项,实现需求管理精细化。征集公告指出,项目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征集文件有要求的,应当同时对产品的选配件、耗材进行报价。该项目每个采购包明确,需通过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多项资格性审查,把好入围入口关。
此外,在征集文件中明确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同时具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服务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4小时,对车辆交付、后期维保、应急救援作出硬性约束,保障公务用车使用期间运维保障到位。
据了解,框架协议生效后,陕西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可在入围产品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更新计划,按照框架协议规则直接选择采购,无需重复开展招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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