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郑娅莉) 日前,兵团卫生健康委印发《兵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通过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提高兵团辖区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断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34家达到二级服务能力水平的团场医院要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2027年底,这一要求须覆盖兵团所有团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连队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亦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针对基层医疗高频风险环节,《方案》提出夯实质量安全管理基础、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重点环节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模式与患者体验、健全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五大重点工作任务,覆盖从接诊、检查、用药、护理到康复随访全服务链条,配套28项自查整改清单,为基层机构划定清晰操作标尺,精准破解基层诊疗不规范、急救能力薄弱、用药管理松散、院感防控疏漏等突出问题。
据介绍,三年专项行动期间,每年1至3月为自查整改阶段,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工作任务和自查整改表全面自查,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每年4至10月为提质阶段,各师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及时掌握有关机构自查自纠问题和整改情况,对共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每年11至12月为年度评估阶段,各级卫健部门要汇总全年质控数据,梳理基层医疗质量共性短板,不断推进制度、体系、机制建设,强化常态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监管;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改进成效,将作为兵团级质控中心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方案》要求,各师市卫生健康委要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作为师域医共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师市卫生健康委、各级医疗机构要将本行动与大型医院巡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紧密型师域医共体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并指导本级质控中心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等。同时,加强智慧师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机构智慧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赋能质控管理;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良性共治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