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丰元化学”)于近日披露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已完成对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少数股东权益的第一期回购。此次回购涉及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江”)持有的安徽丰元0.78%股权,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旨在优化下属公司股权结构并履行此前约定的回购义务。
交易背景:基于前期增资扩股协议的回购安排
公告显示,此次股权回购源于2023年的增资扩股事项。2023年8月30日,山东丰元化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随后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安徽丰元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安庆皖江作为投资者,并签署《增资事项回购协议》。2025年8月,公司进一步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与安庆皖江签署《补充协议》,对回购相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交易进展:丰元锂能持股比例提升至76.35%
根据公告,2025年8月,丰元锂能已与安庆皖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安庆皖江将其持有的安徽丰元0.78%股权以1000万元价格转让给丰元锂能。本次交易完成后,丰元锂能对安徽丰元的持股比例从75.57%提升至76.35%,安徽丰元仍为山东丰元化学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75,534.85 | 75.57% |
|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77.91 | 11.68% |
|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2,737.38 | 12.74% |
| 合计 | 99,950.14 | 100% |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对公司影响:优化股权结构 不影响财务及合并报表
山东丰元化学表示,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完成后,安徽丰元股权结构进一步集中,有利于提升管理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告同时强调,安徽丰元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的地位未发生变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保持稳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信息来源: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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