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轴股份(92041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高票通过企业团体年金制度方案
创始人
2026-07-03 18: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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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苏轴股份(证券代码:920418)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7月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高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企业团体年金制度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实施<公司建立企业团体年金制度方案>的议案》,标志着公司在完善员工福利体系、提升长期激励机制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文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和授权出席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7,511,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02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39,866股,占比0.024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方面,在任9名董事中8人出席,董事张海因工作原因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鲁斌、副总经理徐晓春列席会议,常务副总经理周彩虹因工作原因缺席。

议案审议结果:两项年金议案均获超99%表决权通过

会议对两项关于企业团体年金制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关于<公司建立企业团体年金制度方案>的议案》 77,471,611 99.9486% 39,866 0.0514% 0 0.00%
《关于实施<公司建立企业团体年金制度方案>的议案》 77,471,611 99.9486% 39,866 0.0514% 0 0.00%

从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来看,两项议案同样获得了压倒性支持。其中,中小股东对两项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413,166股,同意比例达97.2564%;反对票数均为39,866股,反对比例2.7436%,弃权票数为0。

律师见证:程序合法有效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磊、马雅清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解读:完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凝聚力

此次苏轴股份通过企业团体年金制度方案,是公司在员工福利与长期激励机制建设上的重要举措。团体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助于提升员工退休后的保障水平,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公告未披露具体年金缴费比例及覆盖范围,后续实施方案值得关注。

备查文件包括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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