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23,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发布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于6月2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10幢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作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及资料分别于6月6日、6月13日发布。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陈莹莹律师和夏隽杰律师对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合法有效的见证意见。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214名普通股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965,572股,占公司总表决权数量的30.8148%。公司在任的7名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列席会议,部分高管以通讯(视频接入)方式参与。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4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14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8,965,57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8,965,572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0.814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0.8148 |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唯一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高票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48,921,174 | 99.9093 | 43,198 | 0.0882 | 1,200 | 0.0025 |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聚辰股份表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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