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为了追债,银行将2岁孩子告上了法庭。这听起来有些离谱,您先别急着下定论,我带您了解案件背后的司法温度。
这起案件真实发生在江苏省镇江市,2023年,爷爷奶奶为周转资金用房产抵押贷款50万。不料,爷爷和爸爸同一天意外离世。债务到期后,银行将2岁的孩子、妈妈和奶奶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很多人看到这则新闻,第一反应就是:银行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一个2岁的孩子,连“钱”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要上法庭当被告?
其实客观来看,银行主张“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面对刚刚经历丧亲之痛、只剩老弱妇孺的家庭,机械适用冷冰冰的条款,显然失了温度。
对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没有机械地照搬法条。法官在平衡债权与未成年人权益后,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法院明确遗产清偿债务前,应当优先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生活份额,以司法温情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孩子年仅2岁,正是需要兜底保障的时候。法院依法为其预留15万元生活保障,剩余部分用于还贷。而孩子实际继承的遗产尚不足15万,最终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母亲也当庭表示放弃继承,债务与这个破碎的家庭基本脱钩。
法律从来不只是冰冷的条文,它有尺度,更有温度。规则要讲,人情也要顾。法院的判决在规则和人情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也找回了真正的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记者:王 莎 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