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5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5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1亿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6月5日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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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43,071,058.53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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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北汽新能源将通过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并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北汽新能源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6月5日,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