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5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其孙公司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在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赢”)起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中,原告中泰创赢申请减少诉讼请求金额。
公告显示,该案件为存量案件,中国化学曾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关于孙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5-020)。本次原告中泰创赢仅变更诉讼请求第一项,即要求支付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金额由原先的5,154,001,438.75元调整为3,746,687,117.67元,其他诉讼请求内容无变化。
| 诉讼请求项目 | 变更前金额(元) | 变更后金额(元) | 变动金额(元) |
|---|---|---|---|
| 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 | 5,154,001,438.75 | 3,746,687,117.67 | -1,407,314,321.08 |
中国化学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经初步研判,本案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实质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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