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14:30,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在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继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共有128名股东参与投票,代表股份188,148,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127%。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161,986,091股;网络投票股东127人,代表股份26,162,291股。中小股东参与投票126人,代表股份3,092,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总同意率 | 总反对率 | 总弃权率 | 中小股东同意率 | 中小股东反对率 | 中小股东弃权率 |
|---|---|---|---|---|---|---|
|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9.6545% | 0.3154% | 0.0301% | 78.9810% | 19.1890% | 1.8300% |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99.6900% | 0.3090% | 0.0011% | 81.1408% | 18.7946% | 0.0647% |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99.4579% | 0.4849% | 0.0572% | 67.0214% | 29.4964% | 3.4821% |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9.6491% | 0.3214% | 0.0296% | 78.6512% | 19.5511% | 1.7977% |
|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99.5113% | 0.4871% | 0.0016% | 70.2708% | 29.6322% | 0.0970% |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相关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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