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4月8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
公告显示,朗维投资本次展期的股份数量为468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1.69%,占公司总股本的2.54%。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4月2日,原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4月2日,展期后到期日延长至2027年4月2日,质权人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展期股数(万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展期后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 朗维投资 | 否 | 468 | 否 | 否 | 2025/4/2 | 2026/4/2 | 2027/4/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69 | 2.54 | 本次质押为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维投资持有振江股份905.41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本次质押展期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89.0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5.06%,占公司总股本的3.20%。
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整体质押情况来看,公司控股股东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03.12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本次质押展期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11.64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6.7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7%。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万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万股) | |||||||
| 胡震 | 3,567.7129 | 19.36% | 1,932.60 | 1,932.60 | 54.17% | 10.49% | 0 | 0 | 0 | 0 |
| 卜春华 | 130 | 0.71% | 90 | 90 | 69.23% | 0.49% | 0 | 0 | 0 | 0 |
| 朗维投资 | 905.4107 | 4.91% | 589.04 | 589.04 | 65.06% | 3.20% | 0 | 0 | 0 | 0 |
| 合计 | 4,603.1236 | 24.98% | 2,611.64 | 2,611.64 | 56.74% | 14.17% | 0 | 0 | 0 | 0 |
公告同时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63.60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33.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8%。公司表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此外,振江股份强调,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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