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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林鹏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危险货物运单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重要凭证,清晰记录运输全程信息,是监管部门核查运输合规性、防范安全风险的关键依据,缺失运单极易引发安全监管盲区,威胁道路通行安全。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乙烯路巡查时,对一辆张贴危险警示标签并装载危险废弃物的厢式货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内共装载3吨危险废弃物,属于危险货物9类,具备腐蚀性、毒性等多种危险特性。
经进一步核查得知,该车隶属南京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王某、押运员申某均具备相应资质证件,但驾驶员无法出示本趟运输的危险货物运单。随后,执法人员找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配合调查,该负责人承认公司调度人员心存侥幸,未按规定制作本趟运单。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开展普法教育,强调危险货物运输的合规要求,指出其未按规定制作并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涉嫌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依法向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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