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近日报道,某地应届生小苏不仅没找到工作,反而背上万元贷款,原本充满希望的求职路,成了一场闹剧。
眼下正是“金三银四”春季招聘季,广州、深圳等地却曝出“招转培”骗局——以“高薪包就业”“先学后付”为诱饵,诱导求职者办理贷款,导致不少求职者竟然要靠贷款来为别人打工,这种“未挣钱先负债”的经历实在让人想不到;而接下来的维权之路又比较复杂,那情境就像广州人说的“一壳眼泪”。
其实,“招转培”骗局的套路并不算很深。首先是在招聘广告中许诺优厚待遇,不愁没有前来应聘者;然后是初试必定顺利通过,复试则持续五六个钟,中途没休息、没饭吃,最后就以应聘者无工作经验为由,要求参加培训并签订合同。应聘者此时只想着快点签完结束,根本没时间看清冗长的合同、认真考虑清楚,便匆忙签约。结果,“培训学费”成了要背负的近两万元的贷款;最后,18天的培训根本学不到东西,实质上是免费打工。类似的骗局套路大同小异,总有人上当,原因也很简单:求职者(尤其是应届生)面对就业形势,情绪焦虑、心情恍惚,对诱惑容易怀有侥幸之心而放松警惕。
“招转培”骗局很快就被受害人识破,然后呢?设局的公司、平台“跑路”,也找不到它们的行踪;报警之后,因求职者签了协议、合同,公安机关有可能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如走民事途径维权,一方面取证难度大,另一方面耗不起时间和精力,许多求职者只好自认倒霉。
我认为,对于此类案件,公安机关应该一律以涉嫌诈骗立案,不容不法公司逃离法网。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已对某“人才公司”的“招转培”案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至今案件仍在侦办中。这是对的,虽然办案结局尚未可知,起码对于这类不法公司起到震慑作用。另外,对当地人社部门应该问责。原因很简单:公开招聘的骗局套路并不复杂,专职管理部门责无旁贷。无论如何,不能只“建议求职者提高警惕”——这种好心的建议其实就是广州人说的,“自己执生啦(自己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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