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医保局公布《关于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要基本建成覆盖全流程、全领域的医保基金使用内控管理体系,实现“制度健全、执行有力、风险可控、效能提升”目标;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需结合实际,参照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医保内控管理核心制度,覆盖医保基金使用各关键环节。
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参保患者身份核验制度,在挂号、入院、给药、手术、检查、出院等诊疗全流程落实实名就医要求,规范应用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码等多种方式核验参保人员身份,严防冒名就医、虚假就医等行为。规范身份核验流程并做好记录留痕,确保人、证、卡一致,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告知及收费行为,按规定维护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对应关系,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完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流程,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内部审核论证与申报程序,动态监测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与收入结构变化趋势,主动向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科学合理调价建议。
建立健全医保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协议管理和监管要求,对医保结算资料、病案病历、处方医嘱、费用清单、出入院手续、药品耗材进销存、医保审核整改材料、协议履行记录等各类医保相关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分类归档、安全存放,严格档案查阅、使用、留存与保密管理,确保医保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主动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档案查阅、核查与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医院-科室”两级病案与处方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及临床实际,定期开展病历书写质量、诊疗合理性和医保合规性等内部评审,强化病案全流程质量管控与自查纠错,确保医嘱信息、病历记录、费用清单真实、准确、一致。
在监督评价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既要加强医保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的外部监督,通过日常审核、现场检查、智能监控等多种方式,常态化核查定点医疗机构内控管理情况,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提醒、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也要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内控运行风险防控,建立常态化自查自评机制,将内控执行情况纳入科室与个人绩效考核,形成考核、奖惩与整改闭环。记者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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