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结合四川实际,从绿色建材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方面打出“组合拳”,涵盖9个方面举措。《细则》对奖补对象、标准、流程等要素作出具体规定,将《措施》中的框架性条款转化为具体规则。
在激励企业投资和培优方面,《细则》明确,对企业新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绿色建材产业链省级重点工业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同时,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省级专精特新等榜单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及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在支持产品创新和人才引育方面,《细则》提出,对新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按一星、二星、三星级分别给予每张证书2万元、3万元、4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可获20万元。对引育国家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等人才的绿色建材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的奖补,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可获100万元。此外,对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等研制任务的单位,最高给予300万元配套支持。
在拓展市场应用场景方面,《细则》明确,对全过程培育新兴应用场景案例实施奖补,对达到要求的,单个项目按典型案例工程建设总成本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同时,针对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智能建造试点、装配式建筑等不同类型项目,根据其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奖补标准,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奖补。同时,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参加国内外线下重点展会的企业,单场展会分别按不超过实际展位费用的70%及8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分别为5万元及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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