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三名董监高拟合计减持不超195万股 占总股本0.108%
创始人
2026-03-06 1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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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于2026年3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宋志刚、董事兼总经理王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张龙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8%。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为公司三名董监高,其持股均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截至公告披露日,三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宋志刚 董事长 3,600,000 0.1993% 股权激励
王生 董事、总经理 2,100,000 0.1163% 股权激励
张龙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100,000 0.1163% 股权激励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三名董监高的减持计划均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减持期间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宋志刚 不超过900,000 不超过0.0498%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4月1日-2026年7月1日 股权激励
王生 不超过525,000 不超过0.0291%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4月1日-2026年7月1日 股权激励
张龙 不超过525,000 不超过0.0291%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4月1日-2026年7月1日 股权激励

公告指出,上述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各自持股总数的25%。若公司股票在预披露期间发生停牌,实际减持开始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风险提示

鑫科材料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系董监高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相关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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