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2026年2月28日 来源: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是服务财政科学管理、推动预算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江西监管局始终坚守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将严的基调贯穿评价全过程,既严肃查处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又注重沟通协作、强化服务保障,通过“学、联、严、改”四维发力,持续提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质效,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相关行业规范发展筑牢监管屏障。
一、深学细悟政策,夯实履职“内功”
精通政策是精准评价的前提。江西监管局深刻认识到重点绩效评价专业性强、政策关联度高,将政策学习作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精准滴灌”常态化学习机制,打破“大水漫灌”式学习模式,针对乡村振兴、教育资金、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不同领域,组建由业务骨干、资深专家、青年干部组成的专项学习小组,推动实现“领域对口、人员适配”的精准学习。聚焦重点领域组织集中学习,通过“集中研讨+案例复盘+模拟评价”三位一体模式,深入领会政策核心要义与评价标准,准确把握不同领域资金使用的政策导向、绩效目标和关键评价指标。收录各类政策文件,方便评价人员随时查阅参考,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评价工作不偏方向、不走过场,为后续评价工作的精准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联合协作,凝聚评价“合力”
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涵盖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绩效产出等多个环节,单打独斗难以实现评价深度与广度。江西监管局着力打破部门壁垒,与省财政厅、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构建“联合评价、分工负责、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评价工作合力。评前准备工作中,联合相关单位召开前置协调会,共同梳理评价范围、明确评价重点、细化评价指标,针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绩效产出等关键环节,充分采纳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意见,确保评价内容与政策要求、行业实际紧密契合;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创新推行“数据共享+交叉核查”模式,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共享财政支付、项目审批、监督检查等数据信息,并通过联合调研、现场核查、集中评估等方式,互通工作进展,凝聚评价共识。针对涉农补贴发放、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难点堵点问题,成立联合调研小组,及时协商解决,有效提升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三、坚持客观公正,严守评价“底线”
客观公正是绩效评价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更是发挥绩效评价监督作用的重要保障。江西监管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评价原则,制定完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方案审批、数据采集、现场核查、报告编制、复核审议”五段式工作程序,每个环节都做到程序规范、证据确凿、结论严谨。在数据采集环节,采用“系统提取+实地核验+函证确认”三重校验方式,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在现场调研走访中,深入项目一线,实地查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痕迹,访谈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评价过程中,既不夸大成绩,也不回避问题,对评价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目标未达成等问题,从政策执行、管理机制、主体责任等层面深入剖析原因、精准界定责任;对重大疑点问题,成立专项核查组,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核验、约谈相关人员、延伸核查关联单位等方式,确保问题查深查透。以严格的程序保障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为后续督促整改和追究责任提供可靠依据。
四、聚焦以评促改,突出评价“实效”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推动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质效。江西监管局始终坚持“评价与整改并重、查处与规范并举”的工作原则,以闭环管理思维,构建起“问题台账+整改清单+跟踪督办+成效评估”全链条整改落实体系,推动绩效评价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对各类问题逐一梳理甄别、界定性质,清晰划定责任主体,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工作标准,通过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整改不到位不松劲。同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落实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有效规范重点领域资金使用和行业管理秩序,实现“评价一次、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江西监管局将持续深化“学、联、严、改”工作举措,不断优化评价机制、提升专业能力、强化成果运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切实筑牢财政监管屏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