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就中国公民前往日本发布郑重提醒。11月15日,国航、东航、南航、海航、川航、厦航、春秋航空等多家航司发布通知,公布了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置方案,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客票可予以免费退改处理。
海南航空称,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海南航空特制定国际客票特殊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变更或退票(以取消订座时间为准),凡在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使用880国际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含积分兑换客票),行程涉及航班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由海南航空实际承运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定
(一)客票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海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客票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上述变更、退票均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三、其它
(一)不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客票,均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16:30起生效。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适用本政策。
此外,四川航空发布川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5年11月15日14:00(含)之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日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变更、退票手续:
(一)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厦门航空就涉及厦航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厦航731 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厦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MF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客票变更
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或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已办理自愿变更退票的客票不补退。
(五)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春秋航空方面表示,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2025年11月15日(含)- 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大阪、福冈、茨城、东京羽田、名古屋、札幌、佐贺、东京成田、冲绳、高松进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免手续费办理仅限一次。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4、2025年11月15日12:00(含)之前已经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旅客不适用本规定。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按证件办理”;
3、登录春秋航空自助退改链接:https://t.ch.com/fFYM8 ;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 -“旅程服务”-“机票退改”;
四、使用套票出行的旅客,符合上述特殊退改规定,3天内退票或放弃行程均不计入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