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万华化学(600309)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亿元,占总成交额4.71%
创始人
2025-10-13 03: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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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万华化学(600309)报收于67.73元,上涨0.0%,换手率1.05%,成交量32.89万手,成交额22.3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亿元,占总成交额4.71%。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万华化学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亿元,占总成交额4.71%;游资资金净流入5577.55万元,占总成交额2.5%;散户资金净流出1.61亿元,占总成交额7.21%。

公司公告汇总

万华化学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并注销股份9,275,000股,注册资本由3,139,746,626元变更为3,130,471,626元。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条款,并调整公司经营宗旨与治理结构。

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与合规制度、审查内控制度、审核财务报告、监督重大关联交易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可要求董事、高管提交履职报告,发现问题可提议罢免或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应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若董事会未采纳其审议意见,需充分说明理由。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份。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须报告并公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

公司拟披露信息若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暂缓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报送监管机构。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防止内幕交易。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行使制定战略规划、审议财务预算、决定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与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交易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

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有明确规定,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涉及权益变动事项须单独计票。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时30分,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会议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以及因职务、工作获取信息的各方。公司须在内幕信息披露前登记知情人档案,涵盖姓名、职务、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并报送交易所。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须签字确认。公司应对内幕信息买卖情况自查,发现违规及时上报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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