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贝多财经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广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目前,新广益的审核状态已变更为“注册生效”。
据贝多财经了解,新广益于2023年6月递交招股书,报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计划募资8亿元。其中,5亿元将用于功能性材料项目,3亿元将用于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
而2025年9月上会前夕,新广益变更了募资项目及募资金额。其中,“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被删除。相比之下,“功能性材料项目”的募资金额由5亿元变更为6.38亿元,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亦为6.38亿元。
此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在第一轮问询函中要求新广益补充披露两个募投项目拟生产的具体产品名称及用途,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和产品、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相关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客户等储备情况,是否存在新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及其影响等。
同时,要求新广益结合所在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即“新广益”)的技术储备、潜在客户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就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而言,新广益在分析募投项目的必要性时称,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创造了广阔的下游需求。同时,锂电电池原材料国产化的趋势为国内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行业环境。此外,布局新能源锂电材料领域,提高企业竞争力。
关于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的可行性,新广益认为,该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支持政策相一致。其次,该公司扎实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第三,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贝多财经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第二轮问询函中再次关注了新广益的募投项目与产能,要求其说明结合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情况、新增资产折旧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各募投产品未来的市场空间及在手订单等,说明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同时,要求新广益说明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不同产品共用产线情形,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及依据。此外,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上市委现场亦要求新广益结合行业竞争格局、核心技术、下游客户需求及合作、新增产能消化、新增设备折旧摊销及成本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相关技术优势以及经营业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同时,要求结合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研发人员背景、研发成果、研发投入情况,说明研发人员构成以及认定的合理性,相关人员经历是否能够支撑研发活动,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招股书介绍,新广益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有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其中,抗溢胶特种膜是一种用于柔性线路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制程材料。
相比之下,强耐受性特种膜是一种应用于高洁净、高温、高湿、强酸碱、强外部应力等一种或多种极端恶劣生产环境下的粘性材料。除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外,新广益还生产、研发并开展声学膜、高分子改性材料、光学胶膜、新能源锂电材料、光伏胶膜等。
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新广益的营收分别约为4.55亿元、5.16亿元、6.57亿元和3.13亿元,净利润分别约8151.34万元、8328.25万元、1.16亿元和5920.5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8005.18万元、8346.03万元、1.13亿元和5454.34万元。
同时,新广益预计其2025年度的营收约为7.04亿元,较2024年的6.57亿元增长7.10%;预计净利润约为1.27亿元,同比增长10.00%;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21亿元,同比增长7.79%。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新广益成立于2004年5月,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1.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夏超华,股东包括夏超华、江苏聚心万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聚心万泰”)、比亚迪、夏华超等。
据招股书披露,新广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超华,直接持股56.59%,间接持股23.54%,任新广益董事、董事长。夏华超为夏超华胞弟,直接持股3.33%,间接持股1.37%,为夏超华的一致行动人,任董事。据此,夏超华合计控制新广益85.54%股份的表决权。
早前招股书显示,新广益曾在2021年进行了一次现金分红,分红金额约为2.2亿元。据招股书披露,夏超华、夏华超、聚心万泰分别取得500万元、50万元和2.145亿元现金分红(税前)。
据招股书披露,聚心万泰的股东为夏超华、夏华超,二人分别持股94.44%和5.56%,合计持股100%。这意味着,夏超华、夏华超兄弟二人及其控制的聚心万泰合计获得了2.2亿元的现金分红。
新广益在招股书中称,现金分红的用途主要系股东对外投资、向发行人增资、缴纳税款等。其中,控股股东将本次分红款的5750万元用于对发行人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