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2月最高检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围绕“映象·晋检”品牌,将落实建议纳入院党组党建责任清单,突出“党建+民生”导向,组织党员干警下沉一线,联动多部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安全感。
追赃挽损 守护养老钱
日前,一场包装得光鲜亮丽的“科技讲座”吸引了71岁的王大爷,也让他投进去的21万元养老金打了水漂。
经查,张某平、张某高等人以销售、投资刷脸支付设备为幌子,诱骗老年人参与虚假投资项目。案件刚移送审查起诉,晋安区检察院就由政治部牵头,抽调党员检察官成立办案组,一边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压实证据链,追捕5名涉案人员,一边对密集转账记录逐笔梳理,推动追赃挽损。随着最后一份判决书生效,8名涉案人员悉数获刑,并处50万元至180万元罚金。经多方协调,追回赃款30余万元。
“老年人的钱袋子,就是我们的责任田!”晋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快捕快诉形成震慑,更要竭尽全力帮助他们守护养老钱!”
认真筛查 把好从业关
“7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适宜从事养老服务要进一步评估。”日前,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晋安公安分局对辖区内10家养老机构和5家养老服务公司的561名工作人员,开展第一轮个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行动。
这样的信息查询,始于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入住福州市某照护中心的张大爷年逾八旬,且犯有阿尔茨海默病。2024年2月23日晚,面对张大爷异常行为,护士长杭某上前制止时,老人一拳打来,杭某被激怒后举起身边的餐椅击打,致张大爷摔倒,经法医鉴定属轻伤一级。
晋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邱晓红说,该案反映出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管理的必要性,既要严格的入职审查,也要加强系统化专业培训,更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6月20日,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晋安公安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试行)》,给所有想进入养老行业的人员设了一道“法律体检关”。如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须在入职前接受违法犯罪记录筛查,涉有伤害、诈骗等前科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部门联动 协力除隐患
去年以来,晋安区6个部门负责人就如何绷紧全区养老机构安全这根弦展开会商,并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共同推动解决养老机构场所安全不达标、隐患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据统计,今年以来排查出的39个问题,37个已经整改到位。其中,33处消防隐患全部清零,4项服务不规范问题彻底整改。
此外,在市检察院指导下,晋安区检察院还在区社会福利中心设立了检察机关普法志愿者小站,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住的老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法院援助指引等服务。
“党建引领不仅体现在部署上,更体现在落实中。”晋安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以“党建+民生”为抓手,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形成长效机制,让“检察蓝”成为守护“夕阳红”的最亮底色。(记者 宋亦敏 通讯员 张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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