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 (ID:nbdnews),编辑:陈柯名杜恒峰,作者:每经评论员
近日,有博主发布视频反映,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红林乡金林村三组的天坑溶洞内垃圾堆积成山,其中不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甚至还有一些药品包装瓶等有害垃圾,除了垃圾堆积,天坑周边还有几条排污管道,源源不断地向天坑内排放污水,这些垃圾和污水给溶洞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威胁。
9月27日,黔西市发布情况通报,证实了上述污染情况,并提出了四方面的解决办法。
溶洞遭遇严重污染已不是第一次被曝光。就在今年5月,也是一位博主爆料,张家界市慈利县一处天然溶洞遭人为排污,溶洞内垃圾堆积,有七层楼那么高,多处钟乳石也被污水染黑。此后,当地从溶洞中清理出的垃圾多达数十吨,其中有生产日期为2015年的矿泉水瓶。
2024年4月,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接举报线索并核实,发现毕节市辖区7个县区12处喀斯特溶洞存在生活垃圾污染、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导致溶洞生态环境严重受损。
2021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发现,大方县通过3条排污沟渠将污水违法排入附近溶洞,对独特的岩溶生态系统和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其中,仅城南片区每天就有约5000吨生活污水经排污沟进入溶洞。监测结果显示,该排污沟内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279毫克/升、26.4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3倍和25倍。
溶洞之所以屡屡遭受严重污染,原因是多方面的。溶洞作为公共自然资源,部分居民和企业将其视为“无主之地”,随意予以利用或处置,有排污的,也有搞养殖的,还有非法搭建的。
从技术层面看,溶洞系统是一个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地下世界”,污染情况很难被及时发现。慈利县许多受污染的溶洞位于山区隐蔽地带,还有一些溶洞的垃圾埋藏极深,毕节市当地居民将溶洞比作“黑洞”,每下一场大雨,垃圾就被冲到更深处,人们并不知道它究竟有多深。这为溶洞被持续污染提供了客观条件。
治理溶洞污染需要政府介入,但大部分溶洞没有直接的经济价值,在地方政府的事务清单中优先级不高。比如,慈利县就有干部坦言,当地乡镇环卫专项规划缺失、治理资金不足、垃圾处理设施落后、环卫保洁力量薄弱,导致许多生活垃圾被倾倒在溶洞内。
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只做“表面文章”,那些看不见的“地下世界”同样需要环保之光的照耀。保护溶洞是当地政府的分内职责,鉴于溶洞本身的特殊性,掌握信息是第一步。对辖区内的溶洞分布,地方政府应当建立详细台账,确保每个溶洞都不被遗漏。
溶洞内情况复杂,但通过现有技术手段,已经可以实现对其内部情况的掌握。比如,湖南省地质院运用三维激光雷达扫描技术实现溶洞空间精准测绘,对深达数百米的天坑采用无人机航测与绳索垂降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垂直地貌勘察,提升了调查的精度和效率。在掌握这些信息后,才能对每一个溶洞天坑实施精细化管理,从“被动防御”转为主动治理,同时也有助于及时排查出长期性污染。
其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违法排污排废有详细的罚则。《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禁止向溶洞、天坑等自然遗迹排放水污染物和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则是对溶洞保护的进一步细化。
治理溶洞污染,首要之务是揪出污染“黑手”,并落实监管责任。值得追问,到底哪些“黑手”在肆无忌惮地破坏溶洞的地下生态?当然,监管部门的“看不见”或“不作为”,也为这些破坏行为开了绿灯,是纵容污染的“隐形推手”。唯有让法律“长出牙齿”,让监管“带电生威”,才能从根本上斩断伸向溶洞的黑手,让潜在的污染者心存敬畏。
在慈利县的案例中,有3家养殖户被立案调查;在毕节市的案例中,当地检察机关对当地溶洞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办理关联公益诉讼8件。依法对污染者予以严肃处理,才能形成有效震慑;对监管不力的情况加以督促警示,才能让监管者担起责任。
治理溶洞污染,更重要的是找到长远“抓手”。监管机构无法做到面面俱到、随时随地,社会公众的参与也必不可少。慈利县和黔西市的溶洞污染,都是由热心的网络博主曝光,但这些行动具有偶然性,适当予以经济奖励,可以更有效地调动民间力量去曝光溶洞污染行为。相比溶洞污染造成的损失,这些奖励带来的生态收益是非常高的。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将溶洞的日常监管委托给当地居民,并给予适当的补助。在基层,一些民众对于溶洞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了图方便就把废弃物倒进溶洞,因此相关的科普和宣传也应当落到实处,让他们知道保护溶洞也就是保护自己的健康。
必须注意到,贵州这些被污染的溶洞往往处于偏远山村,这些地区普遍面临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处理设施匮乏、运输成本高昂的现实困境。“垃圾无处可去”成为常态,隐蔽的溶洞便成了低成本的处理选项。因此,长远“抓手”的关键在于,从根源上为这些乡村找到垃圾出路,构建一个可持续的治理闭环。例如,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推动形成“一元钱”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村民每人每月交1元卫生费,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经济和县财政补助,公开招标垃圾清运承包人,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县转运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基层的垃圾治理困局。
今年以来,国内不少地方曝出垃圾不够“烧”了。这说明垃圾处理并非无路可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路是畅通的。一边是垃圾不够“烧”,一边是偏远乡村的垃圾“无处可去”,破解这种垃圾处理能力在区域间的结构性失衡,可否为溶洞污染治理提供一种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