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地的一处加油站正在进行扩建工程,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的安装和改造并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验收,导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引起了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的担忧,他们担心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现有的消防设施可能无法有效应对,从而引发更大的灾难。
对此,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迅速介入,对该加油站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责成其立即停止施工,直到所有消防设施通过专业机构的审查和验收。同时,相关部门也对加油站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确保在未来的运营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有网友通过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反映,金乡县钰泉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未进行消防验收便投入使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监管部门给予重视并调查处理。(问政链接:金乡县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消防未审查验收)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金乡县政府回复称: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钰泉加油站所属单位为济宁市钰泉石化有限公司,分别于1998年9月25日和1999年9月8日取得了金乡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据加油站负责人所述,该站原有加油机6台,后租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石油租赁后仅保留了两台加油机,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始经营。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再续租,由济宁市钰泉石化有限公司经营(以下简称“钰泉公司”)。钰泉公司在原来6台加油机点位的其中两处安装了加油机,同时对罩棚进行除锈并更换了站房门头。经请示上级部门,以上情况无需重新办理消防审验手续。为了确定新安装的两台加油机的位置是否与原规划点位一致,我局通知钰泉公司进一步提供前期资料。钰泉公司现已提供了部分影像资料,证实原有点位6处,同时正在找寻图纸。目前,钰泉公司已主动停用新增的两台加油机,等待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