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了新的政策规定,旨在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公积金服务。新规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关于公积金异地转移和基数调整的优化措施。根据新规定,市民在进行公积金异地转移时,不再需要往返两地办理手续,只需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即可实现公积金账户的快速转移,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工作生活安排。
此外,对于公积金基数的调整,新规也提供了更加灵活和简便的方式。职工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通过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自助完成基数调整,无需亲自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些便民措施不仅提高了公积金管理效率,还大大提升了市民的满意度,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增强了市民对公积金制度的信任和支持。
2月19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宣布两项重要政策变动。一是允许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东莞,二是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这两项政策将对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异地缴存公积金转移至东莞的政策为在外地工作但在东莞居住的职工提供了便利。职工可通过全国公积金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小程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转移业务,也可以通过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线下办理。办理流程简便,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但需注意原缴存单位名称的准确性和联系方式的一致性。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明确了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调整,仍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这一政策调整将保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促进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