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8月底,根据AdAge报道,电信运营商T-Mobile将不再让电通担任其在美国的主要创意代理机构,而是将该机构的大部分职责转移到公司内部。
而就在去年1月,它才刚刚将创意代理业务交到电通Dentsu手中。
虽然公开资料未披露T-Mobile去年1月交给电通的创意账户具体额度,但可以确认的是,它每年广告投放超过1亿美元,这说明并非小规模品牌创意服务安排。
这次迅速的调整也正好叠合了电通自身的经营困境,可以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从最新财报看,电通第二财季录得约5.4亿美元的经营损失,相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滑,同时其 美国与欧洲的国际业务出现大额商誉减记,规模达5.8亿美元。面对持续负增长环境,电通宣布裁撤约 8%岗位(约3400人)
代理商在收缩,而广告主在继续扩张。
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品牌主开始将代理业务做更进一步的内化,新一轮的in-house浪潮已经来了。
根据行业媒体LLB小黑书的报道,卡夫亨氏旗下的in-house创意机构TheKitchen,从2020年起就进入了快速成长周期。短短三年,从服务4个品牌扩展到19个,团队规模突破135人。负责人汤姆·埃文斯(TomEvans)在接受的时候说:到2025年,thekitchen已经负责公司90%品牌的70%媒体创意。今年,还将继续扩招40个岗位。
今年7月,联合利华在启动了新的AI设计工作室计划,计划到2026年在全球设立21家由人工智能辅助的图形设计工作室,命名为Sketch Pro。工作室将被整合到联合利华的办公地点,目的在支持其家庭护理品牌。每个Sketch Pro团队由平面设计师、动态设计师和项目经理组成,这些人员由广告集团IPG提供。
同样在7月份,乐高旗下in‑house创意机构Our LEGO Agency成立了新的业务单元OLA Commerce,乐高的inhouse机构从以创意为主的传统 in‑house 业务,向涵盖商业策略、用户体验、技术驱动的“创意商务生态”方向延伸。
还有更多不那么高调的公司,也在做着结构性的业务迁移。根据贝恩咨询的一份广告主与代理商的关系报告,一家未具名的大型饮料品牌,在连续遭遇外部代理“延迟、错误、低效”之后,选择将媒体策略、洞察分析能力收回内部,成立新的数据与Martech中台,同时将内部媒体团队嵌入各业务单元,去中心化,以提升反应速度和品牌嵌入程度。
根据行业研究机构AdvertiserPerceptions的数据,品牌直接掌控的广告预算比例正在持续上升:从2019年的9.7%增长至2024年一季度的28.6%。与此同时,流向大型广告集团和独立代理机构的预算份额则在逐年下滑。
当然,图表中“品牌直投”并不等同于“内部自建团队”(in-house)承接所有业务,但趋势已非常明显:品牌对于外部代理商的依赖程度正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营销资源、策略判断与内容生产能力,正被收归品牌自身掌控之中。
世界广告主联合会WFA透露,目前约66%的品牌已有in‑house广告代理系统,另有21%正在规划中。数据清晰地说明:in‑house 正从趋势转向常态化布局。
二
品牌将广告代理业务收归内部,并不是这两年的新鲜事。
1899年,联合利华设立了Lever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Services,简称Lintas,只为联合利华的肥皂、洗衣粉等产品服务,这可能是最早的in-house广告代理机构之一。
1928年,这个部门逐渐公司化和市场化,后期演变成了Lowe(灵狮广告),再并入IPG,成为全球4A集团的一部分。
在我的印象里,行业关于in-house的最早的大规模讨论,可以追溯到2007-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
不少跨国公司营销预算骤减,开始反思外包代理的必要性,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in-house agency”的潮流。可口可乐、红牛、百事可乐等品牌,都是在那个阶段尝试建立内部创意部门的先行者。
红牛是最出名的一个。2007年,红牛把创意和内容的重心放在公司内部,打造了全球知名的Red Bull Media House。这个内部机构不仅制作广告,还负责纪录片、极限运动赛事转播和品牌IP开发,几乎成为一个独立的媒体公司。
进入 2010 年代中期,伴随着社交媒体和移动端广告的爆发,品牌方逐渐意识到,传统 4A 的 campaign 周期,越来越难以匹配Facebook、Instagram、微博、微信这些平台的高频更新需求。
于是,第二波 in-house 风潮开始了。
这一阶段的核心关键词是 “敏捷”与“响应速度”。不少品牌选择在内部设立创意工作室,以应对社交媒体和电商渠道下,对内容生产“日更式”的压力。
典型代表是联合利华:2016年9月正式成立in-house团队U-Studio,用于支撑全球范围的社交内容制作。到2017年,其全球合作的代理商数量已经减半至3000家,更多数字创意工作开始由U-Studio内部完成。
在中国市场,创意型in-house工作室的探索起步稍晚,但路径类似。2021 年前后,小红书成立“红薯工作室”,后于 2024 年调整并撤销;快手则持续运营其 “We 工作室”,以内部主导形式参与“我们的家乡”等内容IP项目。
这类工作室虽成立时间不同,但本质上都回应了同一个变化:社交平台内容节奏加快,品牌需要更内聚、响应更快的内容产能结构。
而从2016年之后,随着数据能力与MarTech工具的普及,in-house又被赋予了更高的战略角色。像百威英博的draftLine、Verizon 的140/CMG,已经不再只是执行层面的内容制作单位,而是嵌入整个营销中台体系,与 CRM、数据分析、内容分发、甚至电商运营等能力整合。
这类in-house更接近“增长型营销组织”的定位,强调内容、技术与转化的协同闭环。
这里可以稍微做一个总结,可以把品牌in-house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成本导向阶段(2008以前):品牌以削减代理成本为目的,自建制作型团队,聚焦低价高效交付。
敏捷响应阶段(2008–2015):社交媒体推动内容高频化,in-house成为品牌应对日更节奏的敏捷执行单元。
增长中台阶段(2016至今):in-house深度嵌入数据、内容、电商等链路,成为企业增长中台与核心能力的一部分。
三
现在看来,in-house的策略核心并不在于节省预算。对大型品牌来说,那点管理费用的节约,远不足以覆盖创意错失所带来的机会成本。
真正推动这股趋势的,是外部经验的持续贬值。
以前,agency的行业价值建立在“信息差”上。一个汽车品牌需要投放全国性campaign时,会找一家在汽车领域有丰富经验的4A,因为他们懂得车展节奏、经销商利益结构、行业传播惯例;一个快消品牌需要新品上市时,也会依赖代理公司的品类know-how——他们能拿出一套被验证过的策略。
换言之,agency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比甲方“知道得更多”。
但现在,这个前提正在被打破。数字化让行业know-how更快被沉淀成可复制的SOP,数据驱动让经验公式化,甚至被机器学习和自动化工具写进投放逻辑。一个做过十次汽车项目的资深创意人,他的经验在算法眼里,可能只剩下标签化的几条参数。
于是,agency的很多外部经验不再像过去那样“不可替代”。反而,品牌内部的数据、用户洞察、运营链路,才是更有价值的知识资产。
The Kitchen在接受行业媒体《LittleBlackBook小黑书》采访时说过一句话:我们的价值是帮助卡夫可以产生可衡量的业务影响。
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代理公司常常停留在“产出创意”的层面,至多对传播效果KPI负责。
但The Kitchen讲的“可衡量的业务影响”,意味着他们可以看到的是真实的转化曲线、销售模型和用户反馈,这些是外部创意团队无法获得的。创意不再依赖外部经验的积累,而是依赖内部数据的即时反馈。
过去,广告行业是一个经验主义的行业——谁见得多、谁懂得多,谁就更有权威。而在内容需求高速周转、营销节奏日益敏捷的今天,品牌更倾向于将方向掌握在自己手中,把执行交给响应更快、流程更轻的外部协作伙伴。
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品牌方的视角中,一些代理商正在逐渐从“共创的战略伙伴”滑落为“可被替代的供应商”,是物料的制作商、活动的执行方、媒介的垫款方……
这一部分代理商从不被视为业务增长的参与者,而是被压缩到一个“按单交付、限时响应”的服务角色。
服务的内容也被拆得七零八落,非常功能化和模块化,以至于创意的战略性不断淡出,取而代之的是“高频、高效、低干预”的交付要求。
这也是很多品牌推行in-house代理的原因。
对品牌来说,in-house意味着更快的响应、更高的掌控权。他们既有创意敏感度,又能接入经营闭环,让内部机构从“广告部门”变成了企业的战略增长引擎。
而对代理来说,价值则需要重新定义:能带来跨行业的洞察、能挑战品牌内部的路径依赖、能在关键时刻打磨出超越日常内容的“大创意”。
四
回到一个敏感的话题:in-house 是否会取代外部代理?
这是一个常被简化的问题。很多人看到 T-Mobile 近期解除与电通的合作,便将 in-house 与外部代理视为此消彼长的零和游戏。但现实比这复杂得多。苹果的做法恰恰为这种二元对立提供了一个反例。
苹果一方面拥有强大的内部Marcom团队,另一方面早在 2006 年就为自身需求定制了一家长期合作的外部代理——TBWA\Media Arts Lab(MAL)。
MAL的起点是乔布斯与传奇创意人LeeClow的长期合作。Clow曾经帮助苹果诞生了《1984》和“Think Different”等经典campaign,成为广告史的经典。在第一代iPhone发布前夕,Clow提议为苹果设立一个专属代理,专门服务全球化协调的挑战。乔布斯接受了这个提议,但附带条件是必须由Clow及其团队继续主导。于是,MAL诞生了。
几乎二十年过去,MAL依然是苹果创意生态不可或缺的一环。现任CEO和CCO都强调,MAL的价值并不是被动执行brief,而是要先于brief定义问题。他们经常被苹果高管拉进会议,要求提出消费者视角的挑战,甚至“唱反调”。
换句话说,MAL是苹果的“内部的局外人”——既足够独立,又被要求忠诚于苹果的品牌战略使命。
外部的MAL与内部的Marcom都向苹果营销主管Tor Myhren汇报,在治理上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
Marcom确保全球传播风格的统一,而MAL提供外部视角与跨文化的创意实验。比如“Shoton iPhone”活动,十年来从户外广告扩展到社交视频、长片乃至品牌娱乐;而最近苹果与MAL、Marcom一起探索Immersive Video,推出3D空间音频的沉浸式影片。
MAL的故事说明,in-house与代理的关系,并不是“此消彼长”。
in-house真正的竞争优势不在组织形式,而在信任机制与信息前置。内部团队保障效率与一致性,外部伙伴带来灵感与突破。两者并行,构成了苹果广告几十年如一日的高水准。
五
所以,in-house还是外部代理,本质上都不是“谁取代谁”的问题,而是品牌与代理公司在价值链上的竞合。
我认为没必要将 in-house 的趋势理解得过于悲观。
与其说它是对代理商的“替代”或“终结”,不如说是在特定阶段,品牌营销能力的再分配:
企业在根据不同链路的重要性、节奏与敏感度,重新决定哪些能力掌握在内部,哪些交由外部协作。
它更像一个渐变的过程:一端是高度外包,另一端是全链路闭环,而绝大多数品牌,其实都处在这两者之间。
比如,部分品牌选择保留核心内容产能在内部,配合外部代理公司做策略与大创意;也有品牌组建内容中台,借助AIGC和模板工具,实现快速输出;还有品牌干脆成立独立公司型的 in-house,建立创意—媒介—数据的闭环。
所以,我们讨论in-house与外部代理的关系,与其纠结“谁在替代谁”,不如看清一个更深层的演进逻辑:
当下品牌所面对的,是一个节奏极快、触点高度碎片化的传播环境。
品牌更需要一个能与自身组织节奏高度协同的共振型伙伴——无论是内设的inhouse团队,还是外部合作,都必须具备敏捷响应与快速迭代的能力。
职能的组织归属问题是其次,关键是这个体系需要支撑业务实时决策与传播节奏的,能嵌入品牌战略节奏的组织架构,才具备成为真正增长伙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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