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市场迎新变化。
近日,券商中国记者从券商投行人士处求证获悉,沪深交易所内部陆续下发最新一期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根据记者统计,今年上半年沪深交易所IPO项目受理数量翻倍增长;发行数量增长约30%。而过会节奏及注册节奏与去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
随着创业板IPO项目受理数量有所回升,最新一期《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披露2个关于“创业板定位”的典型撤否案例,为券商投行业务提供参照与启发。
据记者梳理交易所对上述案例的总结,保荐机构应关注创业板IPO企业的技术壁垒与先进性,以研判其创新能力或技术竞争力。同时,要通过行业趋势或行业竞争格局、风险抵御能力等方面综合研判IPO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受理阶段与发行阶段双提速
近日,券商中国记者从券商投行人士处求证获悉,沪深交易所内部下发最新一期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根据记者统计,今年上半年,沪深交易所的IPO项目在受理节奏、发行情况等方面均回暖。
具体来看,上半年两所共有62家IPO企业获得受理,该数据较2024年上半年合计仅受理2家已明显增长。
不过,今年上半年上会审核节奏及证监会的注册节奏与去年同期没有太大变化。数据显示,深市方面,今年上半年共有8家IPO企业过会,较去年同期7家基本没变;而在注册阶段,今年上半年深市共有24家IPO企业注册生效,与去年同期的25家基本保持一致。沪市方面,今年上半年共有10家IPO企业过会,较去年同期的9家基本一致;另有11家IPO企业注册生效,较去年同期的16家有所减少。
在一级半市场发行阶段,发行节奏明显提速。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深交所共有26家公司完成发行上市,较去年同期的19家增长37%;融资金额149.51亿元,同比增长28%。
发行市盈率方面,今年深市IPO发行的市盈率更低了。上述26家IPO企业发行市盈率中位数为17.36倍,平均数为18.75倍。而去年同期发行市盈率中位数为22.81倍,平均数为22.65倍。
而上交所上半年共有19家IPO企业发行,较去年同期的15家增长近30%;融资金额为201.93亿元,同比增长约8.40%。
创业板定位关注技术竞争力
随着近期创业板IPO受理数量呈现回温迹象,如何围绕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推荐优质项目,成为券商投行业务条线关注的焦点。在上述《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深交所披露关于创业板定位的2个典型审核案例,供行业借鉴参考。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上述典型案例的共通点在于核心技术门槛低,不具备明显优势。此外,行业市场环境、竞争格局也是交易所纳入的关注点之一。最终一家撤回申报,一家在上会时被否。
具体来看,据悉,某创业板申报企业A主营产品为某通用类工业控制电源,收入、毛利主要来源于某光伏行业客户。交易所注意到,随着下游光伏行业周期性调整,硅料等主要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发行人客户业绩大幅下滑,而发行人对光伏行业的收入依赖持续增加。与此同时,发行人产品创新性不突出,主要技术参数与其他厂商基本一致,经咨询行业专家意见,产品主要应用行业通用技术,技术原理较为成熟,技术门槛较低,可替代性较强。
在客户方面,上述发行人对单一客户存在依赖,为该客户定制化生产专用电源设备,光伏行业其他厂商并不使用该设备,双方还约定发行人不得向第三方销售同类设备。此外,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的专有技术路线虽具有一定能耗和成本优势,但仍需经过长期的技术革新才具备竞争力,预计该技术路线的市场份额长期较小,未来很难突破十亿元规模。
深交所认为,对于上述类型的企业,保荐机构可以从两方面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予以核查研判:
一是关注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技术路径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是否存在较大的被替代风险。对于业务与单一客户深度绑定、技术路线相对“小众”的发行人,要特别关注相关技术路线是否具有技术壁垒,是否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未来市场应用前景和增长空间是否受限等。
二是对于所属行业周期性较强,申报期间行业景气度下行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可以结合发行人收入来源是否多元、发行人竞争地位及市场份额变化等情况,综合研判发行人是否会出现趋势性下滑及对发行人成长性的影响。
在另外一单案例中,某创业板申报企业B主营产品为医用一次性低值耗材。深交所发现,该发行人所处市场呈现“小而散”特征,从事类似业务的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同质化竞争突出,仅有少数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在1%以上。而发行人市场份额较小,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且呈现下滑趋势,成长性不突出。
在技术方面,该发行人产品生产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约五成收入来自于为品牌企业代工,近年研发投入金额较小且呈现下降趋势。发行人与行业头部公司在专利数量、研发投入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对此,深交所认为,保荐机构可以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空间、进入门槛、发行人市场份额和经营规模变化趋势等情况,综合研判发行人的成长性;同时结合发行人相关技术可替代性是否较强、技术水平是否能够形成持续竞争优势并以此促进业务持续增长、发行人研发投入及成果数量是否明显落后于可比公司等情况,综合研判发行人的创新性。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提醒,上述案例不等同于审核标准,保荐机构需要根据每个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独立专业判断,不能片面解读、简单套用。
责编:罗晓霞
排版:刘珺宇
校对:王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