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见义勇为者家属竟向被强奸人索赔 132 万,这一行为着实让人难以理解。见义勇为本应得到赞扬和支持,而如今却出现这般荒诞的索赔举动。被强奸者本已遭受巨大身心创伤,此刻却还要面对见义勇为者家属的不合理诉求,这无疑是在她的伤口上撒盐。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伤害了公众的情感,也让人们对见义勇为的价值产生了质疑,亟需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秩序。
极目新闻记者 唐佳燕
实习生 余天奇
7月22日上午9时,“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在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强奸大嫂并杀害见义勇为者的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强奸大嫂赵某某后,因害怕奸情暴露,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永明减刑出狱后欲报复嫂子赵某某,到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见义勇为被杀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终于2022年于长沙出租屋内被抓获。
被害人家属向公安局赠送锦旗
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刑两年,田某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据媒体报道,2023年,被害人刘铭富的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将受益人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开庭之前,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亮刚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次开庭他们的诉求是判处田某明死刑,难以接受一审的死缓结果。
刘铭富见义勇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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