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做出了令人不齿的行为,她偷走了 4 袋哈密瓜。这一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规范,更是触犯了法律。她的贪婪与自私在这一刻暴露无遗,给他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最终,她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被行政拘留。这一事件提醒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应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不要因一时的贪念而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只有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7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义洲派出所获悉,一女子被路边摊位上的哈密瓜勾起馋意,竟趁摊主外出间隙,用电动车将4大袋哈密瓜驮回家中。目前,该女子因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义洲派出所接到辖区水果摊摊主陈先生报警求助,其三轮车上的哈密瓜被偷走数十个。
“往常都是这样把车停在路边,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陈先生的水果摊位是位于台江义洲辖区街面上的临时摊点,每天打烊后,他都是用一块篷布将三轮车上的水果遮挡,没有设置防盗设施。
接警后,民警根据陈先生提供的时间线索,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公共视频。发现案发当晚,一名女子骑电动车频繁出现在陈先生水果摊附近,并在反复徘徊了近半个小时后,开启了长达20多分钟的“自助挑选”模式,直到电动车再也无法装载下更多哈密瓜后,该女子才“心满意足”地离去。随后,民警对女子驶离路线进行循线追踪,并通过反复比对体貌特征,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王某。
经预审,王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她每晚下班都会路过陈先生的水果摊,发现该水果摊晚上无人看管。案发当日,素来爱吃水果的王某看见篷布下若隐若现的哈密瓜,顿时起了“不拿白不拿”的贪念。于是,她趁着夜色无人之际,将哈密瓜装了四大袋带走,不料“零元购”的哈密瓜还未吃完,便被警方抓获。(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李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