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4分钟 监室深夜上演生死竞速
在押村医救人立功获从宽处理
“检察官,我今天去看老林,他让我跟您说,感谢检察机关依法认定他的立功行为,他会珍惜机会,好好改造。”近日,服刑人员林某的家属给福清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打来电话。
林某曾是一名村医,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羁押期间在“黄金4分钟”内用双手抢回了一条生命,也为自己争取到了法律的从宽处理。
紧急施救:
监室深夜的生死竞速
2025年11月17日凌晨,福清市看守所的监室里一片寂静。突然,监室值班的在押人员姚某发现同监室在押人员小武(化名)身体异样,四肢抽搐,口吐血沫,呼叫无反应。
“快来人!”姚某立即呼叫同监室人员。林某闻声立马从铺位上弹起来,冲到小武身边。他伸手探向小武的颈动脉,脉搏消失。当了多年村医的他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职业本能让他立马进入了状态,没有犹豫,他双膝跪地,双手交叠,开始按压。
一下、两下、三下……林某一边做心肺复苏,一边朝同监室的人喊:“按报警器!快!”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这是医学上公认的“黄金4分钟”——心脏骤停后的4分钟里,脑组织缺氧还未造成不可逆损伤,每多按压一秒,生的希望就多一分。
4分钟后,看守所值班医生入监查体:双侧瞳孔散大,大动脉搏动消失,考虑呼吸心跳骤停。医生立即接手,继续按压。
漫长的10分钟过去了,终于,小武的大动脉搏动恢复,瞳孔也开始回缩。其间,林某配合医生继续施救。随后,小武被送往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神志逐渐转清。因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小武最终转危为安。
多维核查:
“流水账”里挖出线索
第二天上午,福清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吴检察官照常来到派驻检察室,翻阅监控值班记录、查看日常巡视记录。“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流水账’背后,都是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马虎不得。”吴检察官告诉记者。
突然,吴检察官的目光停留在一条凌晨的出所就医登记信息上。“凌晨出所?什么情况?”她立即向看守所了解情况。
听完事情的经过,吴检察官心里有了初步判断,林某的行为可能符合立功认定相关情形。立功认定事关刑罚裁量,必须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审慎核查,吴检察官和同事决定展开调查核实。
检察官将事发前一小时、前一天到前一周的监控录像全部调取出来,仔细查看,逐步还原救助过程。画面显示,林某是在听到呼救后才冲过去的,不存在“演戏”的可能,排除林某与被救助人之间故意制造救助事实的情况,确认救助行为及时性和客观真实性。
随后检察官分别单独约谈林某及同监室的其他在押人员,反复核对当天小武发病的细节以及监室人员的报警情况、施救过程,证实林某在第一时间主动施救,同时也对林某的从业背景进行调查。
最后是“专业化”医疗核查。检察官调取在押人员小武的医疗卡、病历资料,并咨询当日值班医生,明确被救助人当时突发急症,情况万分危急,若非林某采取心肺复苏急救措施,后果不堪设想,从专业角度核实患者发病的危急程度以及林某救助行为为避免严重后果发生所起的关键作用。
一系列调查取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驻所检察室形成《关于在押人员林某积极抢救同监室人员的情况通报》,提出林某行为符合立功情节的审查意见,分别移送福清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福清市法院。
依法裁量:
村医立功获从宽处理
驻所检察室与刑事检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法律条文适用、证据效力认定等核心问题深入研讨,一致认为其行为构成立功。
为推动证据固定,刑事检察部门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2025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出具林某的立功证明。
2025年12月25日,林某非法采矿案开庭。检察官当庭提出意见:“被告人林某在同监室人员突发心脏骤停时,第一时间实施规范心肺复苏,有效挽救他人生命,依法构成立功,建议在原有量刑建议基础上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最终,福清市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依法认定林某在羁押期间救助他人的行为构成立功,对林某作出相应的减轻处罚判决。
案子判了,但检察官的工作没有停。“我们总结这起典型案例,在看守所开展法治宣讲,向在押人员释明立功相关法律规定。”福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把个案监督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记者杨玉娟 通讯员 吴雯 戴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