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修改稿)》的意见。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实施,法规实施至今在城市内河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正旨在根据国家法律最新规定对法规进行调整,实现内河法治化管理更加科学。
在4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与会人员对法规修正草案进行了初审,聚焦提升内河水质和大兴内河文旅提出了许多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市人大常委会将逐条梳理并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到法规二审稿中。(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