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机制建设,严肃及时处理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这一举措旨在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应有的教育资源。通知强调,各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审核程序,杜绝虚假学籍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籍数据的动态监管与精准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对于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必须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促进教育公平,为学生创造更加健康、公正的学习环境。这不仅是对教育系统的自我完善,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支持。
2月7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强调学校应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并且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无误。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需严肃及时处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需要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工作安全制度,包括定期更改学籍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以及封存半年以上未使用的账号。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数据使用规则,防止学籍数据泄露。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任何学生学籍信息不得向外提供。当向外提供时,相关信息应依法依规进行脱敏或匿名化处理,并且只能在申请使用范围内合法使用,以避免信息滥用。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违规使用情况,将根据“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保护学生信息安全,《办法》还提出推进基于学生基础学籍信息的“学生可信教育数字身份”建设与应用,实现不同应用系统间的学生教育身份信息可信识别与安全共享,从而防止其他应用系统非法采集学生信息及通过这些系统导致的数据泄露风险。
此外,为加强学籍管理机制,《办法》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并按需配备学籍管理员。优选责任心强且具备较强信息技术能力的人员担任此职。教学点的学籍管理可由中心校承担。同时,建议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并将其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籍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定、评优晋级等事宜,以此保证队伍稳定。地方教育部门还需负责推动学籍管理团队的专业化建设,指导下属单位定期组织培训活动,确保所有学籍管理员均经过充分培训后才能上岗工作。
国家层面则采取集中部署的方式构建全国统一的学籍系统,采用中央至学校五级应用模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致力于提升全国学籍系统的功能设计和用户体验,以便更好地支持全周期全过程的学生学籍数据收集管理和异常情况监控。各地区拥有对其区域内学籍数据的管理和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