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王阳明在南赣地区进行治理和教化时,开始推行南赣乡约。这一举措是王阳明为了改善社会治安、促进地方和谐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推行乡约,他希望能够加强基层社会的自我管理和道德教化,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南赣乡约的内容主要包括倡导邻里之间的互助互爱、共同遵守道德规范以及维护地方治安等。王阳明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当地居民的道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做法后来也被认为是他心学思想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王阳明在南赣治理教化时开始推行____。
A.《南赣乡约》
B.《吕氏乡约》
C.《乡规民约》
D.《永丰乡约》
A
下一篇:礼记:探索早期儒家思想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