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巡查频次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定,但一般要求是每天至少进行一次。这是根据中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的相关要求。对于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商场、宾馆、医院等,其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巡查频次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参考当地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或相关规定。同时,在特殊时期或特定条件下,如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以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巡查的频次为()一次。
A.每天
B.每隔一天
C.每周
D.每隔一周
A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巡查应当每日至少一次,每日具体检查频次根据本单位制度或者文件要求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至少一次夜间防火巡查。”
扩展知识
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其消防安全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