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定并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部法律文件于1912年3月11日由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正式通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为总统制,并详细列举了人民的权利与义务,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于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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