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机关"是指在公文处理过程中,除了主送机关外,还需要将文件发送给其他需要了解文件内容或协助办理相关事务的机关。这些被抄送的机关通常与文件内容有间接关系,或者是上级、下级或其他相关部门,以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情况或配合工作。
例如,在政府机关中,如果某个部门发布了一份关于新政策的通知,可能会将这份通知抄送给相关的其他部门,确保所有相关部门都能掌握这一政策的信息,从而更好地协调工作和执行相关政策。
抄送机关指( )。
A. 收文机关
B. 办理或答复收文的机关
C. 需要了解收文内容的机关
D. 必须送达的机关
C
抄送机关是公文格式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的抄送机关指是除主送机关(上级、平级、下级)之外的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抄送机关的数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同时也要避免发生漏送的现象。”
扩展知识
抄送机关应使用机关的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总称,标注位置在主题词之下抄送栏内,左空1字,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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