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具体来说,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对于具体的管理措施,如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等环节,需要申请相应的许可证,并且在各个环节中都受到严格的监管。此外,对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也有特别规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措施旨在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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