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是与时俱进的。1956年的八大、1981年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以及2017年的十九大,分别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科学判断。
1956年,党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2017年,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些判断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征,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这一认识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地把握国情,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