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传媒因财务信息不准确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收警示函 张东平、陈闯等4人被追责
创始人
2026-01-23 17:34:51
0

2026年1月20日,辽宁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传媒”)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董事长张东平、原总经理陈闯、总经理费宏伟、原总会计师丁元新因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样被出具警示函,并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财务信息披露现多项问题 2022及2024年报受影响

辽宁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北方传媒存在两大方面的违规问题。其一,公司自制秸秆浆贸易业务及煤炭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准确,同时关联方应收账款特殊信用风险组合坏账准备计提也存在不准确的情况。这直接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其二,公司关联方辽宁北方教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公司部分货款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关于“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四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通过与关联方进行非公允交易、无商业实质的交易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相关规定。

四高管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被要求强化财务核算

辽宁证监局指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董事长张东平、原总经理陈闯、总经理费宏伟、原总会计师丁元新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北方传媒及张东平、陈闯、费宏伟、丁元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部门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公告显示,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相关方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