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及注册会计师顾嵛平、马甜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次处罚源于上海监管局对德勤华永的检查,发现其在质量管理、独立性以及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动力”)2023、2024年度审计项目执业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三大方面问题凸显 执业合规性存隐忧
上海监管局的检查结果显示,德勤华永主要存在三大方面的问题。
在质量管理方面,德勤华永部分项目存在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情形,同时部分项目质量复核底稿记录不规范。这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202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独立性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包括个别员工近亲属买卖员工参与审计项目的股票,个别非鉴证业务与鉴证业务存在独立性冲突,以及个别IPO项目收费安排不合理。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2020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二项及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项目执业质量方面的问题则涉及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三个层面。
风险评估上,未对2024年款项支付相关关键控制点获取穿行测试支持文件,也未记录2024年穿行测试样本不属于同一笔销售交易前后关联资料的原因。
控制测试方面,存在未将2023及2024年度商品交付时点认定的恰当性识别为关键控制点且未追加必要控制测试、未对2023及2024年度在建工程转固相关测试样本偏差进行评价,以及未结合2024年部分存货盘点差异原因进一步分析相应退货流程控制是否有效运行等问题。
实质性程序方面的问题多达六项,包括2023及2024年度均未结合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分析收入确认相关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也未对2024年个别收入细节测试单据的异常原因进行解释说明;未结合2024年应收账款回函比率明显较低的情形执行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2023及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项目细节测试时选取的样本规模不足以对所测试总体拟得出的结论提供合理基础;未对2024年关联交易公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对2024年特定债务重组形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未分析了解2023及2024年多份短期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到期后续签的情况。这些行为不符合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签字注会承担主要责任 被要求限期整改
上海监管局指出,德勤华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顾嵛平、马甜甜作为上海新动力2023、2024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项目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德勤华永及顾嵛平、马甜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要求德勤华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加强独立性管理,提高审计执业质量,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告同时指出,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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