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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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雯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人民检察院“他山之石”业务讲堂迎来第100期特别开放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行唐县委政法委、行唐县人民法院、行唐县公安局等单位有关同志与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齐聚一堂,共同参与案例解读,展开互动交流。 该院业务讲堂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部指导性案例为主要学习内容,采取“自学自讲、交流互动、互学互鉴”的方式,切实推动指导性案例融入司法实践。自2022年2月启动以来,该业务讲堂已开展百余期,逐渐成为干警办案的“活字典”和“指南针”,持续助力检察干警业务素能提升。
办案“活教材”
行唐县检察院在业务讲堂创立之初,便将其定位为案例赋能的实践平台。如何让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从静态文本转化为动态的“办案工具箱”?该院以“干警主讲、案例赋能、教学相长”的特色模式给出答案。 在行唐县检察院,每名干警既是授课人也是听课人,更是实践者。他们带着办案“活经验”拆解疑难案件、分享“真感悟”,全员在日积月累的学习中不断拓宽办案视野、提升办案质效。 对此,行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慧深有感触。 1999年,李某与伪造身份的孙某登记结婚,次年孙某离家杳无音信。因无法离婚,李某难以开始新生活,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刘慧办案团队由此联想到在业务讲堂上学习的最高检发布的一起指导性案例——“七年离不掉的婚”一案,遂借鉴该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思路。经核实,孙某身份确系伪造,办案团队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撤销了虚假婚姻登记。
助力“治未病”
指导性案例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个案难题,更在于培育“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思维。行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宗昌办理的耕地保护案,便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在办理某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堆放粪污的公益诉讼案时,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涉事地块完成清理复耕工作。 案件办理完毕,但办案人员并未止步于此。办案团队主动开展调研,基于翔实数据形成专题报告,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共清理占用耕地30余处,恢复耕地面积120余亩。此举不仅实现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的升级转化,该案也因此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也体现在跨部门协同工作中。行唐县法院法官助理张灿双在“他山之石”业务讲堂第100期特别开放日,交流时提到的石家庄市首例百草枯假农药三倍赔偿案,正是检法协同的典范。 针对销售假冒禁售农药的惩罚性赔偿计算,石家庄地区此前尚无先例。行唐县检察院依托业务讲堂平台,多次与行唐县法院召开研讨会检索分析类案。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三倍惩罚性赔偿请求。此案填补了该地区相关司法实践空白,为类案树立了裁判标尺,彰显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能。
厚植“为民情”
“最近在办理杨氏三兄妹司法救助案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从指导性案例中汲取智慧,不仅解决他们的急迫困难,更建立长期帮扶机制,让3个失去父母的孩子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社会的关怀。”行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欣介绍说。 据悉,杨氏三兄妹因父亲杀害母亲成为“事实孤儿”。行唐县检察院在联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后,并未止步于此,而是主动延伸职能,联合多部门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对接团县委、关工委将其纳入资助对象范围,联系爱心组织结对提供长期心理疏导。一套“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抚慰”的组合拳,将单一检察职能转化为多元社会关爱网络。 此外,在“无欠薪城市”专项活动中,行唐县检察院依托从指导性案例中学到的维权监督思路,协助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及工伤赔偿40万余元。 如今,“他山之石”业务讲堂已成为行唐县检察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练兵场”、人才培养的“孵化器”、法治协同的“连心桥”,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高质量提升。行唐县检察院先后荣获“河北省模范检察院”等多项荣誉,12件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29人次获全国、省、市级荣誉,8人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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