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18,证券简称:华是科技)于2026年1月2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自查结果。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处罚,但曾在2024年3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各1次,均涉及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公告指出,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为此,公司对近五年监管情况进行自查,结果显示不存在被处罚的情况,但存在两次监管措施记录。
两次监管措施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叶建标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及时有关。2024年3月22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38号),指出公司在2024年1月19日得知叶建标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后,迟至2024年3月14日才披露相关公告,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日,浙江证监局也向公司及董事长俞永方、董事会秘书叶海珍出具警示函(〔2024〕37号),认定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并将该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违规情况,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包括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度培训学习,制定每周监管动态案例分析学习及董事会会后法规学习计划,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 监管机构 | 措施类型 | 文号 | 日期 | 主要原因 | 涉及责任人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监管函 |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38号 | 2024年3月22日 | 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立案调查及留置情况 | 公司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警示函 | 〔2024〕37号 | 2024年3月22日 | 未及时履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留置及立案调查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董事长俞永方、董事会秘书叶海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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