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5)苏0213民初19351号,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为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北京函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开庭时间为2026年01月22日13:3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1则,其中,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的公告1则,
| 案由 | 数量 |
|---|---|
| 服务合同纠纷 | 1 |
| 合计 | 1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法院 | 原告/上诉⼈ | 被告/被上诉人 | 开庭时间 |
|---|---|---|---|---|---|---|
| 1 | (2025)苏0213民初1935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北京函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 2026-01-22 13:30 |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成立日期1998年1月20日,上市日期2002年6月25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百货及家用电器的零售、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及医疗健康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医疗服务79.22%,百货零售销售10.44%,餐饮与食品销售5.71%,超市零售2.64%,其他(补充)2.20%。
大东方所属申万行业为:商贸零售-一般零售-百货。所属概念板块包括:社区团购、新零售、多胎概念、生物医药、信托概念等。
截至9月30日,大东方股东户数6.26万,较上期减少11.89%;人均流通股14139股,较上期增加13.49%。2025年1月-9月,大东方实现营业收入26.45亿元,同比减少4.21%;归母净利润5565.89万元,同比减少44.80%。
分红方面,大东方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3.86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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