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微博
华夏时报记者 夏高琴 南京报道
即便华设集团(603018.SH)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以八成以上同意率通过,但争议并未停歇。
今年1月初,华设集团持股3.001%的股东杭州中易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中易坤”)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提请公司全体股东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全部议案投出反对票。其核心争议直指《公司章程》修订案,华设集团拟将累积投票制的适用条件,调整为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方可启用。
对于该章程修改,华设集团新任董秘邓润飞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非累积投票制是无大股东的上市公司的一种合理选择,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治理特点。”
但该章程的修改在杭州中易坤看来将直接影响中小股东参与华设集团治理的“机会”,杭州中易坤表决权征集事宜负责人楼沈永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是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集中票数来争取董事席位,但这个议案通过以后,将导致中小股东后续难以通过选举董事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楼沈永强调,杭州中易坤是认可华设集团公司的,但不认可华设管理层的作为。
换届选举引发的话语权之争
去年12月随着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华设集团迎来换届选举。与往年一样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了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不过12月15日,华设集团持股3.001%的股东杭州中易坤也向华设集团董事会提交了一份临时提案,增加《关于选举黄擎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与其他选举议案一同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然而,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夕,华设集团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收到了部分股东对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与建议,对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进一步讨论为由,取消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但杭州中易坤提交的选举议案仍将作为临时提案递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对于他们撤销换届选举议案,我们在12月29号的股东会上是有做严正声明的,我们认为程序上不合理。在17号公告中,我们提名议案已经放到累积投票议案的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里了,但撤销换届选举议案时却单独将我们的提名议案递交股东会审议,从而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那么一旦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我们是没有胜算的。”楼沈永告诉记者。去年12月29日,杭州中易坤提名议案以11.83%的同意率被否,而纷争并未停止。
2025年12月30日,华设集团宣布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选举杨卫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六项议案。值得一提的是后五项议案,需以章程修订议案审议通过为前置条件。
依据公告,华设集团拟将《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中“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内容修改为“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若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若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未达到30%,不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针对上述议案,杭州中易坤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提请公司全体股东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全部议案投出反对票。1月15日,华设集团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当天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高达58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从投票情况来看,响应杭州中易坤的票数有大幅增加,但上述议案依旧均以81%同意率通过。
1/4股票集中在企业内部
对于征集投票情况,楼沈永告诉本报记者:“征集发出后,我们收到了几十名投资者的联络,因为委托手续较为烦琐因此并未实际将表决权委托给我们,但基本上都表态说要投反对票。其中有投资者和我们一样也有同样的感受和疑问,华设集团为什么这么抗拒外部股东参与到公司内部管理?”
对于质疑华设集团,他并不认可:“非累积投票制是无大股东的上市公司的一种合理选择。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期,公司战略明确提出了由传统的工程设计院向以规划设计为入口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平台转型,我们并不排斥战略投资者,也希望与公司战略转型发展能够同频共振。”
作为一家国有改制企业,在改制时是全体员工持股的企业,因此华设集团股权十分分散,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华设集团第一大股东是一位牛散持股仅为4.17%未超5%,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为11.03%,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为23.25%。不过在如此分散的股权架构下,华设集团员工的总体持股占比并不低,并且也以此能够持续保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记者查询历史公告获悉,2023年7月,华设集团杨卫东、胡安兵、凌九忠、刘鹏等13名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起因是华设集团根据二级市场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日常跟踪及监测工作,发现体系外某个人股东不断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占比已达2%以上,为避免公司实控权受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影响,维持公司无实控人状态,故公司股东杨卫东、胡安兵、凌九忠等13人(原在职高管)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于上述举动,彼时华设集团表示,此举目的并非谋求公司实控权,而在于维护公司治理理念的统一,战略及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采取的临时应急应对措施。该《一致行动协议》在体系外股东谋求实控权风险解除后于2024年1月宣布解除。
《华夏时报》记者从华设集团方得知,目前持有公司股票的员工为100多名,公司员工包括高管在内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整个股本比例大约25%。“公司希望探索合理的治理体系,更利于企业的发展,实现股东、员工与企业的共赢,一切有利于发展与共赢的方式我们都是欢迎的。这次投票结果也体现了广大股东的意愿,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公司的长期价值和股东回报。”华设集团董秘向本报记者表示。
楼沈永则向记者表示:“后续我们会继续跟管理层保持沟通,或者说更深入了解公司(华设集团),同时我们也会慎重考虑下一步怎么做。”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