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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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晓青 通讯员 王颖莉)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廊坊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聚焦高层建筑与经营性自建房两类高风险场所,呼吁社会单位与广大市民携手筑牢消防安全防线,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据悉,高层建筑具有火灾蔓延快、人员疏散难、灭火救援难度大等特点,而经营性自建房普遍存在经营与居住功能混杂、消防管理薄弱、设施配备不足等突出隐患,两类场所均为消防安全管控重点。此次联合发布的提示,针对性列出十条“安全红线”,明确行为禁区,强化风险防控。
十条“安全红线”具体包括:一是严禁在建筑房顶及周边堆放纸箱、木材、塑料等可燃杂物,需定期清理,保持区域整洁空旷,杜绝火源隐患及消防通道堵塞问题;二是严禁违规占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堆放家具、货物等物品,不得私自设置障碍物,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三是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隔断、顶棚、临时用房,此类材料耐火性极差且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已使用的需立即整改更换;四是严禁违规储存、使用汽油、酒精、液化气钢瓶、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此类物品;五是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不得在疏散通道、公共门厅、楼梯间等区域停放,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载人电梯;六是电动自行车严禁飞线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需在指定合规区域充电,控制充电时长并及时断电;七是严禁随意抛扔烟头,强化火源管控,防范细小火星引发火灾;八是火灾发生时若遇浓烟切勿贸然逃生,应立即关闭房门,用湿毛巾、衣物封堵门缝并向门板泼水降温,选择靠窗通风处躲避并发出求救信号,等待专业救援;九是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逃生,需通过疏散楼梯快速撤离至安全区域,避免因电梯断电停运、烟气侵入导致危险;十是经营性自建房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经营与居住区域未做防火分隔的不得住宿,防范火源跨区域引燃风险。
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相关单位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做到防患于未“燃”;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消防规定,主动提升防火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发现火灾隐患可通过12345热线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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