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 高志民)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16日在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保障消费者权益是新规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三个方面构建了全链条保护体系。
在维权渠道建设上,新规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实时进行监督、方便快捷维权。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在监管支撑方面,新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现食品抽检“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同时,规定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处罚力度上,新规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对直播营销人员违反规定的职务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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