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创始人
2026-01-17 04: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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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九州一轨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日

至2026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

在登记时间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 625 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 625室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人:林静

联系电话:010-83682662

(三)登记时间:2026年1月29日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保理、福费廷等。

二、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将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开展各项融资活动。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02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一“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二“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募投项目三“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2028年7月、2028年1月和2028年1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等,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7元,共计募集资金65,640.0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98.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541.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0.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8,121.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2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窦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2023年1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一“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和募投项目二“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物业取得方式由购置变更为自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一“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将募投项目三“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延长至2026年1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8,121.87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65,674.00万元。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在补充运营资金账户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募投项目一、募投项目二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到位。“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和“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拟使用的办公及研发物业通过购置取得,因意向购置物业产权发生变更,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拟通过自建房产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办公、研发和生产基地。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和“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建设项目已经完工,规划验收顺利通过,目前尚处于联合验收准备及内部装饰装修阶段。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施工进度有所放缓,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将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各延长两年,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后续科研安排,预计延期两年可以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同时,公司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自主研发策略,打造不断循环修正的“需求目标-参数确定-硬件开发-算法研制-软件开发-设备联调-现场验证-系统优化”的技术路线。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不断涌现,不同技术之间交叉融合、加速迭代升级,行业对产品的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公司上述募投研发项目的创新性和研发难度都在不断提高,导致研发周期延长。

2、募投项目三延期的原因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目的系为配合“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营销网络开展,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尚未按计划实施,因此相应募集资金投入不及预期。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噪声与振动综合控制产研基地建设项目”“城轨基础设施智慧运维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1、项目可行性

在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政策指引下,城轨交通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转型。城轨工业大模型作为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典型应用,正在重塑行业运维模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鼓励运营单位采用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及有关设施设备,提升服务品质”,支持城轨智能转型,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提升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

基于对轨道交通市场发展动态的深度研判,公司构建了“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品迭代”的全链条科研创新体系,在保持传统减振降噪物理防治产品技术领先性和系列化优势的同时,重点突破声纹在线监测等前沿技术,针对城轨运维期智能化、智慧化需求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集群。目前,公司已在分布式光纤监测系统、智能化轨道定点综合监测平台、高精度自定位线路检查仪以及智慧运维决策平台等多领域取得了卓越的研究成果。经过十余年发展,在污染防治领域,公司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隔振技术持续迭代创新,开发的“统一内置”预制浮置隔振轨道和高速钢弹簧浮置板轨道获得市场认可,高性能产品已覆盖全国众多重点轨交项目,平均降噪效率达行业领先水平;在智慧应用领域,公司基于声纹大数据构建的轨道健康诊断系统,已实现了“以声辨障”的智能监测/检测模式,相关技术和产品已在全国14城市实现运用。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打造了一支融合行业专家、科研精英与工程骨干的多元人才梯队,核心成员在噪声振动控制领域钻研数十载,既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技术和现有工艺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研发及生产,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性能的多元化需求,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公司在国内轨道减振降噪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多年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有足够的能力继续推动募投项目实施,同时充分跟进前沿技术趋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创新性,为项目落地提供坚实基础。

2、项目必要性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根基,坚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构建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实施-运维”全流程的一体化服务能力,形成从技术研发到工程落地的完整产业链闭环。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在行业竞争中起到的关键作用,在研发过程中,紧跟行业创新步伐,深度洞察客户需求,通过精准调研与分析,识别关键技术并进行针对性研发,使公司产品在科技化、智能化上不断取得突破,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随着大众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环境噪声成为环境投诉的焦点问题,这就进一步要求企业充分发挥现有技术优势,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减振降噪产品。公司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将为公司持续提升研发能力,搭建更加完善的研发环境,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并提升产品质量,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产能保障。

同时,公司深化“北京+广东”双中心战略布局,构建南北协同的现代化产能体系。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完成产研一体综合楼建设,实现行政、研发、生产、销售四位一体的集约化管理模式,可显著提升研发转化效率和生产协同能力。这一布局不仅强化了从技术研发到市场推广的全流程管控,更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推动公司向精细化管理和效能提升转型。

(二)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研究评估,公司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继续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在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合理安排,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据此审慎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业技术进步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合理统筹,加强监督,积极协调相关资源,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

闲置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闲置自有资金: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等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7.301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7元,共计募集资金65,640.0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98.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541.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0.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8,121.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2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募投项目均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

注:1.“累计投入进度”系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数据;

2.上表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于2026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后生效;

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在补充运营资金账户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等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

2、实施方式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注:1.“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2.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是指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2026年1月13日的投资额度;

4、上述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设立及新设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化存款等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额度内的现金管理事项,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审查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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