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证券代码:301165证券简称:锐捷网络公告编号:2026-004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近日,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黄昌洪先生、郑炜彤先生的辞职报告。
黄昌洪先生原定任期至2027年11月22日,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运行,黄昌洪先生的辞职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黄昌洪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昌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离任董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郑炜彤先生原定任期至2027年11月22日,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郑炜彤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行,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且董事会选举出新任审计委
员后生效,在此之前,郑炜彤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炜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离任董事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黄昌洪先生、郑炜彤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林鑫先生、林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将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董事辞职报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林鑫先生,198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贝莱特集成电路(福州)有限公司IC工程师、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聘人员、福州软件园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产业专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经办、主办,人力资源部主办;福建省瑞桐集成电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主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
林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林葳女士,1983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专员、培训专项经理、HR发展经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董事。
林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